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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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市财政局关于2011年全国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测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1-05-24浏览量:

各区、市财政局,各有关单位:

按照财政部全国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(以下简称无纸化考试)试点工作的统一要求,我市作为试点省(市)之一,将组织免费测试,以检验全国无纸化考试试点工作的效果。经研究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报名条件和范围

(一)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、法规;

(二)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;

(三)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;

(四)在本市有工作单位或有本市居住证明(户口或暂住证);

 (五)在青岛市上学的在校大、中专学生。

本次测试按照财政部的要求,报名人数为1000人,额满为止。

二、考试科目   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:《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》、《会计基础》和《初级会计电算化》。按照财政部统一要求,参加本次测试的考生须同时报考三门考试科目,不设免试考试科目。

三、报名时间    报名时间:3月31日10:00—4月2日10:00。

四、报名程序   报名程序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步骤。

(一)网上预报名,额满为止

1.报名网址:青岛市会计信息网(http://kj.qdf.gov.cn:81/),点击“全国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测试(青岛)报名”专栏或直接输入http://218.58.76.149:8032/bm.htm。

2.填报信息:报考人员应按照《全国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测试(青岛)报名信息表》(附件)的提示,真实填报相关信息。

3.上传照片:报考人员按照网上报名“上传照片说明和照片处理工具”模块的要求上传照片。

4.打印报名信息表:报名成功后,报考人员即可获取网上报名序号并打印报名信息表。

5.信息修改:报名后除身份证号码不能更改外,其他报名信息如有误填可按照网上报名“信息修改”模块的提示进行修改。

(二)现场确认

网上预报名成功后,请报考人员于4月6日—4月8日,到青岛市中华会计函授学校(青岛市登州路23号)办理确认手续。     

报名一经确认,有关信息不可更改。

办理现场确认时,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资料:

1.网上打印的报名信息表;

2.本人身份证(或青岛市有效暂住证)原件;

3、在青岛市上学但户口不在本市的在校大、中专学生,须出具有效学生证及学校在校证明。

报考人员应到财政部门指定的确认点,办理确认手续。若在非指定确认点确认,出现任何问题,由报考人员自负。

五、考点及考场安排

本次测试安排在青岛市科技大学四方校区(郑州路53号)和崂山校区(松岭路69号)。

考场安排由计算机程序自动编排确定。

六、考试教材及软件

本次测试教材,使用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,包括《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》、《会计基础》和《初级会计电算化》。报考人员在报名确认时免费领取。

《初级会计电算化》考试,采用青岛市统一的财务操作软件,考生需在报名确认的同时免费领取《电算化操作补充说明》。财政部门未指定任何书店和摊点出售考试教材及参考用书。

七、考试时间

本次测试时间定于4月23日。具体各科目测试时间:

《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》(8:30—9:30)

《会计基础》(9:50—10:50)

《初级会计电算化》(11:10—12:10)

八、考试题型   本次测试实行全国统一教材、统一题库、统一标准,满分为100分。

试题类型:

《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》包括单选题、多选题、判断题、案例分析题;

《会计基础》包括单选题、多选题、判断题、计算分析题;

《初级会计电算化》包括单选题、多选题、判断题、实务操作题。

九、准考证打印

请考生于4月18日—4月20日,登录青岛市会计信息网(http://kj.qdf.gov.cn:81/),点击“全国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测试(青岛)报名”专栏或直接输入http://218.58.76.149:8032/bm.htm进入报名系统,自行打印准考证(准考证不需盖章),逾期责任自负。

打印准考证时,请注意以下事项:

(一)只有在 “青岛市会计信息网”网站完成了预报名并经青岛市财政局确认后,才可在本网站打印《准考证》,否则操作无效。

(二)请将《准考证》打印在一张A4纸上,黑白或彩色均可。

(三)《准考证》是考生进入考场的凭证。打印的《准考证》应字迹、照片清晰,不得涂改,不得复印,并妥善保存,以保证所持《准考证》与监考员所持存根内容一致,否则监考员有权拒绝考生进入考场考试。

(四)《准考证》不需加盖青岛市财政局考试专用章,考生应在开考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并签字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。

(五)请考生保管好《准考证》,以便凭《准考证》查询考试成绩等。

十、考试成绩查询及成绩合格单打印

本次测试结束两周后(不包括节假日),考生可登陆“青岛市会计信息网”网站查询测试成绩。测试合格者自行打印“全国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测试成绩合格单”(成绩合格单不需盖章)。

十一、其他事项

(一)本次测试三科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,可持有效成绩单,按照规定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。测试成绩通过一科或两科(均包括初级会计电算化)的都不作为以后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成绩。

(二)本次测试工作结束后,青岛市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照常进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