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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助学贷款最长延至20年

发布日期:2015-07-09浏览量:

   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听取国务院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重点督查情况汇报,会议决定:
    一是高校学生在读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,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或在校期间因病等休学的,也可申请贴息。
    二是将贷款最长期限由原先的10年、14年,统一延长至20年。将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,宽限期内只需还利息、不需还本金。同时简化申请手续。
    三是建立还款救助机制,对因病丧失劳动能力、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等毕业借款学生,可申请代偿应还本息。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,代偿资金原则上由所在省级财政承担。

  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措施

  高校学生在读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

  将贷款最长期限由原先的10年、14年,统一延长至20年。将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

  建立还款救助机制,对因病丧失劳动能力、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等毕业借款学生,可申请代偿应还本息。